3月29日,按照《公司法》和公司《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公司召开2021年度董事会和2021年度监事会。年度董事会由王琦董事长主持,董事陈刚、陶健、邹元晶、汪彦国、黄一平、江一娜出席会议,全体监事、领导班子成员、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。
会议审议了公司《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》、《2020年总经理工作报告》、《2020年审计工作报告》、《2020年所属投资企业运营情况分析报告》以及《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的议案》、《关于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》等15项报告及议案。全体董事认真讨论研究,表决通过了上述全部报告和议案并现场签署了《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》。
全体董事对公司过去一年中,在中国船舶集团和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,并一致认为在经理班子的精心组织下,公司全体员工认真贯彻落实集团高质量发展战略纲要,紧紧围绕“强根基、扬优势”年度管理主题,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,率先强势复工复产,坚持“计划不变、指标不调、任务不减、力度加大”总要求,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,实现了“十三五”的圆满收官,同步推进了主流船型全覆盖和海工装备多品种、系列化的战略转变,为“十四五”时期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奠定坚实基础。
同时,全体董事提出,面对新的发展时期,公司要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新发展理念,以国有企业改革为契机,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,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。要紧密团结协作,坚定必胜信心,全力完成国产首艘大型邮轮项目建造任务。要进一步以党建为引领,统筹谋划,强化精细化管理,一体推进成本工程,巩固提升运营能力,全面实现各项年度任务目标,为助力集团公司全面建设成为世界一流船舶集团作出积极贡献。
同日,公司召开年度监事会。会议由王晓旭监事会主席主持,监事吕智勇、汤玉军、向祥德、吴熠出席。会议听取并审议了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》等13项报告和议案。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各项决策都符合《公司法》、公司《章程》、公司“三重一大”决策程序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程序要求,财务运作符合公司有关会计制度规定,并现场签署了《公司六届八次监事会决议》。